答:加大对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库,广泛收集推送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
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可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招用和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
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救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对暂时失业、未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没有了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