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20年1月至6月,对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企业按10000元/户标准发放,个体工商户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市场主体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1号)关于申领创业奖补相关条件。 同时,对申领农民工创业奖补和创业带动就业奖补的市场主体的申请条件也调整为“农民工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在广西区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距申请奖补之日18个月内”。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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