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日 星期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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