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包括这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按规定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
鉴别和归档工作
在流动人员申请办理
转递接收等服务时
对缺少关键材料的
将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
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并提示及时移交或补充相关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辞职后
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
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
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
相关机构保管
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
窗口办理时,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携带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线上如何办理?


目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省转递服务
可通过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http://zwfw.mohrss.gov.cn)办理
省内转递的
可在本省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哪里查?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
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
可登录
https://www.mohrss.gov.cn
查询相关机构信息


扫码即可查↑
特别提醒

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后办理相关服务。
没有了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