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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人的培养评价使用创新举措有哪些?

  • 发布时间:2019-08-12 18:08:26
  •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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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提出若干创新措施。 其中,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和畅通技术工人晋升发展通道方面,创新力度最大。自治区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培养,每年按全区名额总数的8%比例推荐人选。 按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建立世界技能大赛选拔培养机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并形成梯次人才培养机制。自治区每年认定5个自治区级世界技能大赛项目集训基地,由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个项目基地2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改善优秀选手备赛条件,提升我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竞争力。 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转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具备一定年限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时间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限制。 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到车间一线管理岗位任职,逐步打通高技能人才转为管理人才的通道。 自治区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报考区内职业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具备相应条件的,可自主选择免试进入自治区内应用型高等学校就读相关专业。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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