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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宾: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田代强
访谈摘要:2017年8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民政厅印发《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50号,简称50号文),将我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这对于我区工伤保险制度建立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政策,我厅将就我区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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