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南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于次日召开2022年度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部署培训会,全面启动南宁市职称评审工作,首次通过视频直播向全市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开展政策解读。今年,南宁市职称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加大职称评审权下放力度,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农业等多系列职称评审,鼓励行业单位自设职称评审标准并持续净化职称评审环境。
一是加大职称评审权下放力度。今年,南宁市将开展自主评审试点工作,授权宾阳县、横州市、青秀区职改领导小组,对本县(市、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结果自主审核、自主确认、自主公布、自主颁发全区统一式样的职称电子证书,评审审批结果报市职改办备案。年内,将组建南宁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中、初级评委会,并报请自治区职改办组建工程系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高级评委会,负责该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行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是鼓励行业(单位)自设职称评审标准。为结合实际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今年,鼓励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职改办根据本行业(单位)人才队伍发展的需要,自设本行业评审标准,所设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标准。自设标准应坚持以德为先,坚持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这“四唯”的改革方向,坚持分类评价、量化评价,突出能力业绩和创新实绩、把握平衡等原则,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度。要求将更多的能力业绩类评价要素从门槛性指标优化为台阶性指标,将年度评审部署文件中相对稳定的标准要求转设为评审标准。
三是提倡诚信净化职称评审环境。《通知》强调,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性负第一责任,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工作经历与业绩成果,以及学历、社保、资格、荣誉、奖惩、论文著作等相关信息,单位同意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职改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持证人职称档案信息与政务数据信息不一致的,将依法依规开展查处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完善黑名单制度,共享职称信息,从严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并加大查处恶意举报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022年6-8月为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阶段,9-10月为各评委会接收审核阶段,10-11月为各评委会评审阶段,11-12月为市职改办集中复核和公示、评审结果确认、发放证书,确保绝大部分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人员在年内取得职称。
供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韦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