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援’的办案模式实在太贴心了!”5月8日,案件调解成功的黄师傅向工作人员表达感谢。黄师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某房地产公司职工,受疫情影响,他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得到经济补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师傅找到来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工作人员审查发现黄师傅的情况符合仲裁法律援助的条件,当即为其出具《转交法律援助申请函》。来宾市法律援助中心当日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同时,来宾市仲裁院开启绿色通道进行快速立案。在律师的帮助下,黄师傅和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黄师傅拿到了8000元的经济补偿。
近年来,来宾市各级仲裁院均建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提高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在申请仲裁时获取法律援助的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宾市人社局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以文件的形式对全市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全市7个仲裁机构全部设立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将获得一站式服务,避免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跑。同时,工作站将仲裁法律援助对象从原来的经济困难人员扩大到仲裁绿色通道所涵盖的人群,即农民工、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或职业病伤害的职工、残疾职工、女职工,大大提高了仲裁法律援助的范围;将援助的事项范围从社会保险、工伤和劳动报酬扩展到所有劳动争议事项,做到应援尽援。
来宾市坚持以“小投入、易操作、全规范、好推广、可持续”的原则对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规划、建设与运行。为进一步保障仲裁案件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该市市级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增设了律师值班室,由该市律师协会指派4名律师轮岗提供“保姆式”服务:一是群众可以免费向值班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值班律师对相关问题事项进行登记并跟踪;二是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由值班律师帮助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三是获得指派的法律援助对象,优先由值班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
为积极应对疫情期间的劳动人事争议问题,今年3月,来宾市人社局主动作为,联合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扩大疫情期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的通知》,适度扩大了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法律援助的范围。扩大后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范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对象基础上,增加了受疫情影响停产、半停产、营业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增加了在疫情中有贡献的中小微企业,还扩大至参加疫情防控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救助弱者的基础上,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来宾市各级工作站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70人次,涉及金额达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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