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2022年6月28日,我厅组织召开了2022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项目评审会,评审确定了12个2022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项目(详见附件)。现公示7天,时间从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
欢迎自治区本级参保单位及职工监督。具体请直接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709172)。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附件:2022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评审确定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