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桂人社规〔2021〕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拟认定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2年9月29日起至10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771-5871393
电子邮箱:rlzyldglc@rs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9日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