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核,拟设立区直单位项目65个、市级项目70个和县级项目79个。现将设立创建示范活动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18:00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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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拟设立创建示范活动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