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51号)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基础上,经全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审议,并报经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拟推荐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孔德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韦斌(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为“全国模范检察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1-5506156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凤翔路3号
邮编:530028
附件: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广西壮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一、“全国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1个)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治建检、文化育检、素质强检、创新兴检”为总体思路,以“5261”创先争优工程为抓手,全面提升全院整体工作水平。近5年来先后获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在全国、全区检察机关作经验发言4次。办理了招某某等11人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龙某某特大传销案等在全国、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件。持续打造“春晓”工作室“一院一品”特色品牌,打造广西检察机关首个“VR+H5”线上展厅,有效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率先在全区研发“掌上检察院”,构建起“微信+检察”对外服务新模式;建成广西首个公检法刑事案件协作平台,2021年,公检法刑事案件协作平台研发和应用得到最高检肯定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2023年,承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构建数据赋能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创新项目,在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参赛模型荣获一等奖。
二、“全国模范检察官”推荐对象(2名)
1. 孔德雨。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获评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及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等,兼任南宁市委兼职法律顾问、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该同志忠实履职、勇于担当,承办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千余件,其中承办了广西首例保护烈士雷锋肖像权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提请抗诉、抗诉和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再审200余件,改判标的5000余万元。他勤钻业务,能力突出,有多篇理论文章获奖或发表于《人民检察》等法学核心期刊,受邀在全国多地授课30余次,讲授的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他胸怀大局、司法为民,组织南宁市民事检察干警覆盖式走访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推动畅通诉讼监督渠道;成立民法典学习小组和宣讲团队,开展民事检察“微课堂”系列培训30余期;全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其所带领的一体化办案团队和打造的“慧眼护民生”党支部品牌,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十大特色办案团队、“一支部一品牌”先进典型案例。
2. 韦斌。男,壮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获评中央政法委首届年度“平安之星”、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全区最美公务员、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先进个人等。该同志从检20年,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0年,是河池市检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最多的检察官。信访群众都说“来12309办事,找斌哥准没错”。办理的信访案件效果好,相关做法多次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创新出台的“掌上河检”小程序,提供检察云服务,得到人民群众高度认可;推出的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相关经验、机制,形成“广西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办理的保护河池老区英烈纪念设施和维护军人地位、权益检察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实现办案效果的“三个统一”,得到全国、全区主流媒体广泛关注。办理的3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典型案例,11起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典型案例,所在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