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认为广西群贤技工学校达到技工学校设置要求,拟同意其技工学校办学许可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8月14日前邮寄或直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黄波,联系电话:0771—5884911,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南楼503室,邮编:530022。
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