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26号)规定的要求,经审核认定,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职业技能补贴条件的人员1921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共7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11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社保中心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0号,邮政编码:530022);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业务咨询电话:0771-5887835
投诉举报电话:0771-5893840
附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职业技能补贴条件人员名单(2024年第十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4日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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