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45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各地就业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资金保障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因素,经研究,拟评选出2023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按行政区域排序)。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电话:0771—5840625
传 真:0771—5840625
附件:2023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2023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名单
(一)促进就业工作先进设区市(3个)
南宁市、桂林市、河池市。
(二)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县(市、区)(20个)
上林县、马山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全州县、永福县、藤县、铁山港区、灵山县、东兴市、桂平市、陆川县、北流市、平果市、昭平县、宜州区、巴马瑶族自治县、武宣县、合山市、江州区、扶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