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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垦系统自治区本级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资格人员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06-16 09:5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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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的有关规定,经对农垦系统自治区本级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初步审核决定对1名通过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举报电话:0771-5782762

附件:2025年农垦系统自治区本级第一批符合企业职工基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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