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技工学校评估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学院评估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3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广西新闻出版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拟同意设立广西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楼511室,邮政编码:530022,监督电话:0771—5853452。
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17日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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