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9年“我为广西人社事业
发展献计策”优秀社科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基础性工作之一,是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措施。为激励全区关心、支持人社事业发展的专家学者围绕人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建言献策,决定开展2019年“我为广西人社事业发展献计策”优秀社科成果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社科成果征集,成果的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凡社会公众公开出版、发表的关于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劳动关系等涉及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面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成果及技工教学科研类成果除外),均可申报参评。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工作部门采纳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如调研报告、咨询方案、对策研究、科研课题等,以及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参加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理论研讨活动,并获得优秀论文奖励的成果,亦可申报参评(已获得自治区级(含)以上奖项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类奖励的成果除外)。被决策机构或实际工作部门采纳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以采纳出台的文件时间为准;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以成果结项时间为准。每名作者(指单独署名及排名第一作者)至多申报两项成果,单位署名以单位名义申报。
二、设奖类别
(一)设奖等级。活动征集所有作品统一评选,奖项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成果均颁发获奖证书,以精神激励为主,对入选的优秀作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印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管理办法(试行)》(桂新广规〔2018〕3号)规定,按获奖相应级别支付稿酬。
(二)设奖办法。征集活动按申报成果的比例设奖,原则上总获奖数为总参评成果数的25%。其中一等奖约占3%;二等奖约占7%;三等奖约占15%。
三、申报办法
各参评作者需填写《2019年“我为广西人社事业发展献计策”优秀社科成果申报表》(2份,可复制),连同成果6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其它要隐去作者姓名等身份信息,各申报人须同时将成果电子文档发送到:gxrsky@163.com)及有关证明一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所申报。时间:自下文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南楼412室,邮编:530022,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71-5868257,5862212(传真)。
附件:2019年“我为广西人社事业发展献计策”优秀社科成果奖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