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6〕133号)精神,现将拟新增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医院名称 |
地址 |
1 |
广西仙茱国医馆有限公司南宁淡村中医门诊部 |
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18号进大门左侧一层、三层房屋 |
2 |
南宁脑康精神病医院 |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50号1-12层 |
3 |
南宁市兴宁区高峰林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14号(原高峰林场招待所一、二楼) |
4 |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号第四层整层 |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9年 6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1)5893854,5893830(传真)。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劳动大厦301大厅,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