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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的通知(桂农工办发〔2019〕3号)

  • 发布时间:2019-08-09 15:5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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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充分展示我区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成果,进一步激发农民工创业激情,以创业带动就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定于2019年9—11月举办首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圆梦想 创业助脱贫

二、大赛时间

2019年9月至11月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总工会

协办单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待定

(二)大赛组委会

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监督指导大赛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社会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内设协调组、评审组、宣传组、执行组、技术组,由大赛服务机构派专人分别承担上述具体工作。秘书处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

主  任

李宁波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主任

黄学军  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林毅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

主  任:

罗小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三)评审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邀请知名创业企业家、青年创业导师、行业专家等人员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

四、大赛形式

大赛分为报名推荐、晋级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根据参赛主体的创办年限、带动就业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五、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为广西籍农民工创办且在广西境内进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

创办市场主体的广西籍农民工,可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实际控制人(出资或入股≥30%)。

创办的市场主体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或处置权。

根据参赛主体的创办年限、带动就业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一)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2年,且带动就业3人以上(含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二)成长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且2018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带动就业超过10人以上(含10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鼓励开发扶贫项目的市场主体参赛,对贫困地区创业项目和吸纳贫困户就业的创业主体进行重点辅导,并给予加分奖励。

六、赛制流程

(一)报名和推荐工作阶段(2019年9月)

由各市组织发动创业农民工报名参赛,有条件的可举办市级选拔赛。各市人社部门按照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推荐参赛主体参加晋级赛初评(共100个名额,具体分配详见附件)。

各市人社部门推荐的参赛主体必须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经济组织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请各市人社部门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rst.gxzf.gov.cn)的大赛活动网页填报推荐参赛主体的报名信息。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24时。

(二)晋级赛阶段(2019年10月)

1.初评工作(10月上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参赛主体进行书面初评,评选50个参赛主体(初创组25个、成长组25个)进入晋级赛。

2.晋级赛(10月下旬)。晋级赛组织开展赛前培训。比赛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参赛主体由1—2名代表(含广西籍农民工创办者)参赛。晋级赛分别评选10个初创组、成长组参赛主体晋级决赛。赛后对晋级决赛参赛对象开展提升培训。

(三)决赛阶段(2019年11月中旬)

决赛组织开展赛前培训。比赛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参赛主体由1—2名代表(含广西籍农民工创办者)参赛。决赛分别评出初创组、成长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

七、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1.初创组

一等奖1个:奖金50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等奖2个:奖金30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三等奖3个:奖金10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优秀奖4个:奖金2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2.成长组

一等奖1个:奖励100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等奖2个:奖励60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三等奖3个:奖励20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优秀奖4个:奖励2000元,颁发奖杯及证书。

3.优秀组织奖

对在开展大赛期间组织发动得力、社会影响力大、参赛主体质量高、工作成效明显的市级组织机构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措施

1.大赛组委会在获奖的参赛主体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技能创业、返乡创业、自强创业的广西籍农民工,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对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纳入“广西创业项目库”。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

3.获得比赛第一名的个人(必须是广西籍农民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由所在市总工会推荐申报“广西五一劳动奖章”。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首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是近几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的一项成果展示,是推进“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市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大赛联络员名单(附件2)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积极发动,组织好各阶段工作。各市应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在当地创业的农民工踊跃参赛,推荐优质、特色、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技能创业、返乡创业、自强创业等参赛主体。有条件的市可举办市级选拔赛,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对进入晋级赛、决赛的各市推荐项目,竞赛期间由各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参赛。

(三)加大宣传,营造大赛良好氛围。各市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大赛赛事及参赛对象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在农民工创业园区内设置专门区域进行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关注农民工创业、支持农民工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农民工创业激情,以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仁鹏0771—5873235(兼传真)

        周  艳0771—5883239

邮箱:gxnmgb@126.com

附件:1. 推荐参加首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初评名额分配表

         2. 首届广西农民工创业大赛各市联络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 工 会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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