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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中社保事项填报统一口径

  • 发布时间:2019-09-24 11:35:00
  • 来源:自治区社保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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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社保事项填报口径

1.参保险种类型:指报告期末本单位遵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的五险,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

3.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按其他参加险种的其中一个险种基数填写;

4.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之和,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报告期内缴费发票金额之和;

5.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之和;

二、关于报告期

每年的1月至12月作为一个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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