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2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因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自治区社保中心优化流程,对符合申领返还条件的企业先行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如对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发放有误或经公示有异议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举报电话:0771-5872420。
附件:2020年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第一批)公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