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工印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与廖志斌(公民身份号码:450121197911192713)2008年4月至2012年1月存在劳动关系期间,未为其依法参保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二条等规定,我中心制作了《社会保险稽核责令改正书》(桂社保稽令字〔2025〕26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我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稽核责令改正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71-587513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0号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