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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 发布时间:2025-10-20 16:21: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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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传真、信函形式向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民宗委人事处

传真:0771-5701963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507室。

邮政编码:530021

2.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

传真:0771-5856539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北楼318室

邮政编码:530021

   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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