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创业培训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业培训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推动我区创业培训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2020年11月在南宁市开展全区SIYB创业培训讲师选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创业培训师资证,且参加过创业培训提高班;
(二)参加师资培训班后一年内,累计有3次及以上全程授课经历;
(三)按照创业培训技术标准从事教学工作,培训班结束评估总满意度在2.3分以上(满分3分);
(四)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活动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并按时向
主管部门填报培训及后续服务信息。
二、选评时间及地点
(一)选评时间:2020年11月21日至22日。
(二)选评地点:广西人才大厦四楼(南宁市金洲路33号)。
(三)报到地点:广西人才大厦四楼403报到。
三、选评程序
(一)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为申报阶段。报名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提交《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可在QQ群605433506文件下载电子版审核表)及相关补充材料包括创业培训(SYB)师资证复印件,提高班培训证明,三期及以上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及对应培训班《评估评分表》和《学员活动报告》,每期培训班的总满意度要达到2.3分或2.3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依次活页装订。
(二)2020年11月11日至20日为材料审查阶段。组织创业培训师依据讲师选评的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项目管理人员、创业指导专家、培训师、优秀讲师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选评讲师名单。
(三)2020年11月21日至22日为面试评估阶段。由评审小组对拟定讲师名单进行分组面试,并按照《创业培训(SIYB)讲师面试调查表和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四)2021年1月10日至16日为公示阶段。将通过选评的创业培训讲师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证书核发。公示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讲师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核发《创业培训讲师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创业培训讲师能力提升 暨讲师选评活动,严格按参评条件审核并推荐人员参加选评。选评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教师开展创业培训的经历和授课情况,各相关表格的版面、字体大小要与原版一致,不要随意进行排版。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1月10日前寄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收件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403室,农老师收 0771-5505711)。
(二)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都应积极参加创业培训讲师选评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能力水平,各市在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中,对获得《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优先安排教学任务。
(三)联系人及方式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
黄妮娜 0771-5561823
农建坪 0771-5505711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姚伦仲 0771—5882806
资料下载及咨询QQ群:605433506
附件:1.创业培训(SIYB)讲师选评审核表
2.创业培训SYB师资提高班培训证明
3.讲师选评信息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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