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络创业培训平台、创业模拟实训平台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进我区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细则》(桂人社规〔2020〕2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网络创业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函〔2017〕39号)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征集优质的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培训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征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且可以提供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教学辅助平台(以下简称教学辅助平台)。
二、征集的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已经正式运营服务的教学辅助平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教学辅助平台开展的培训内容需符合国家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规范等要求。其中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应包括但不限于模拟商城、供销系统、在线学习平台和培训管理系统四个功能模块,详见《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需求书及关键技术点》(附件2);创业模拟实训教学辅助平台技术要求详见《创业模拟实训教学辅助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需求书及关键技术点》(附件3)。
(四)本次征集的教学辅助平台分为网络创业培训与创业模拟实训两个平台,每个供应商只能申报一个平台。
(五)教学辅助平台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六)自愿接受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征集流程
(一)符合要求的教学辅助平台供应商可直接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所有材料需彩色打印装订并加盖公章。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机构)进行现场评审,评审流程及日期另行通知。
(三)教学辅助平台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区公布并确定使用。
四、支持政策
(一)平台面向全区培训机构在广西区范围内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提供教学辅助技术服务。
(二)选中教学辅助平台服务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另行向社会重新遴选。
(三)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供应商向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收取平台技术服务费不得高于3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教学辅助平台供应商向开展创业模拟实训的培训机构收取平台服务费不得高于200元/人。
五、其他
申报材料请快递或现场提交至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将材料电子版同步发到相应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伦仲,0771-5882806。
邮箱:zynljsc@rst.gxzf.gov.cn。
邮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楼502室。
附件:1.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教学辅助平台技术服务申请表.docx
2.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需求书及关键技术点.docx
3.创业模拟实训教学辅助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需求书及关键技术点.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