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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区第二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名单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2号)

  • 发布时间:2021-01-19 18:28: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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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机构自主申报、专家集中评审、技术评估和公示,确定了广西电子高级技工学校等55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现予以公布,并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为试点机构出具备案回执。

试点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自治区、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共同对当地试点机构及其评价认定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试点机构,我厅将取消其试点资质。

附件:广西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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