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对餐饮等5类特困行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实施阶段性缓缴政策。据初步统计,本次缓缴政策可惠及广西五个特困行业约7.7万企业,可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10.8亿元。
工作人员为南航广西分公司办理缓缴业务。李文庆摄
据介绍,本次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广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