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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社部门以落实政策为抓手 全力实现稳就业目标

  • 发布时间:2020-12-18 18:35: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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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围绕“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1至11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3.8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2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1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5.35%、141.49%、321.69%,11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73%。广西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各项就业优先政策落地见效,全区就业大局保持稳定。

一、落实疫情防控援企稳岗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今年疫情以来,广西出台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扩大政策受惠面、提高政策补贴标准,进一步强化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支持。

一是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对我区中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至12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2至6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截至11月底,全区已减免企业的社保费178.27亿元。

二是发放疫情防控企业稳岗稳就业补贴。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给予20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全区审核通过企业393家,吸纳就业3.76万人,发放补贴7527万元。

三是给予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快速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全面放宽享受政策的条件要求,提高补助标准,最大限度扩大参保企业的受益面。1至11月,全区累计发放稳岗返还金额26.15亿元,惠及企业8.08万家,帮助8.26万家企业稳定职工282.92万人。

四是给予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社保补贴,鼓励支持企业开发新就业岗位。对开发新岗位并依法缴纳社保企业给予新增岗位社保补贴,并及时发放相关补贴。1至11月,全区共向669家企业发放新增岗位社保补贴,补贴岗位6.62万个,发放补贴4590万元,鼓励支持企业开发就业岗位效果明显。

二、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一是发放农民工创业一次性补贴,切实使农民工创业者享受到政策红利。积极落实广西农民工创业就业奖补政策,放宽了农民工申领创业就业奖补条件。疫情期间还出台农民工创业亏损补贴等特殊政策,对发生季度亏损的农民工新创办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分别按3000元/户、10000元/户标准发放农民工创业亏损补贴,积极帮扶我区农民工创办企业渡过暂时难关,让返乡农民工创业者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截至11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等各类奖补1.52亿元,惠及农民工37.42万人。

二是加大对农民工创业园内企业生产经营的援助。发放农民工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给予已投产企业6500元/户的一次性房租补贴,充分挖掘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和吸纳就业作用。截至11月底,全区38个农民工创业园入驻企业1096家,其中农民工创办企业775家,提供就业岗位5.62万个,吸纳就业3.19万人,其中贫困人口4904人,对贫困地区实现脱贫摘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发放疫情期间农民工就业困难补贴。向感染新冠肺炎的农民工发放1000元/月的就业困难补贴。为加强农民工的防护,协助农民工抗击疫情,为农民工采购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或发放农民工防疫补贴。防疫物品或防疫补贴的发放标准不超过100元/人。

三、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帮助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一是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见习招聘活动,组织就业见习单位开展业务培训。为吸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见习补贴。1至11月,全区实有运营就业见习基地2044家,吸纳就业见习1.16万人,发放补贴4630.65万元。2020年全区见习基地数量同比增长176%,吸纳就业见习人数同比增长181%。

二是向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各级人社部门组织辖区内各院校开展对毕业学年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审核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全区共向10.24万名2020届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38亿元,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同比增长32.69%。

三是扩大基层就业规模。今明两年提高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支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重点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并降低开考比例,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要求。今年广西计划招聘总人数6.9万人,其中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达3.4万人。

四、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落实就业扶贫车间政策,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近就业。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加大对扶贫就业扶贫车间扶持力度,积极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2020年扶贫车间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补贴标准由1000元/人提高至2000元/人。截至11月末,全区现有运营的就业扶贫车间3754家,带动就业27.21万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4.66万人,共发放补贴2890万元。2020年,我区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人数同比增长57.87%,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同比增长94.45%。

二是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困难人员就业。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贫困户提供扶贫公益性岗位,让贫困户有事做、有收入。1至11月,全区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4.38万个,发放补贴3.04亿元。2020年全区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同比增长250%。

五、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一是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各级人社部门认真做好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创业孵化基地及入孵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资金按时发放,有效缓解创业孵化基地初创期间运营成本。1至11月,全区累计认定创业孵化基地372个,带动就业7.76万人,全区共对基地补贴7710万元,对企业补贴1.77亿元。

二是向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5000元/户的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地在贫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石漠化片区县、天窗县)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万元。1至11月,全区累计有1996家企业申领创业扶持补贴,补贴金额900万元。

(供稿:厅就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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