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自治区社保中心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治区社保中心副主任苏一华同志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社保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罗俊鑫同志对中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一级巡视员郑文临同志进行了讲话。自治区社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及各部室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自治区社保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十一届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区社保经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2021年自治区社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八个方面开展:一是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是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四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五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六是突出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大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七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八是扎实推进行风建设,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会议强调,2021年自治区社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担责、层层压责、从严问责,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三是要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品德素养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四是推进执纪关口前移,注重日常监督,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
供稿:自治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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