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一是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三是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第二章第五条。
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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