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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置的特设岗位如何核销?

  • 发布时间:2023-12-06 10:30:00
  • 来源: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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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与特设岗位人员依法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或特设岗位人员转聘至常设岗位的,原特设岗位自动核销。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0号)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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