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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 发布时间:2018-10-25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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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工伤残
1.《伤残待遇核定表》(附表2)或《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附表11)、《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审核表》(附表12)各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同一人二次及以上申报的可以是复印件)
3.如有伤残等级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4.门诊发票原件以及与门诊发票日期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5.住院发票原件以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6.属旧伤复发者需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附表8)
7.配置辅助器具者需提供经审批的《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核定表》(附表1)
8.转诊转院者需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附表9)
9.康复治疗者需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附表10)
10.异地居住就医的需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附表7)
11.如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个人辞职申请、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财务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
12.如申报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需提供与住院、出院日期、出发地、目的地相符合的车票以及住院发票复印件
13.身份证复印件
(二)因工死亡:
1.《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核定表》(附表3)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原件
3.门诊发票原件以及与门诊发票日期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4.住院发票原件以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5.死亡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具)
6.单位减员情况表(人员变化情况表)
7.职工因工死亡有供养遗属的,除提交上述证明外,还需填报《供养亲属抚恤金核定表》(附表5)一式三份,提交:
(1)供养亲属档案复印件
(2)无生活来源证明(城镇社区以上的政府部门开具,农村提供乡、镇以上政府开具)
(3)在校证明(注明是否享受助学金)
(4)供养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领养子女需提供公证处或民政部门证明
(三)涉及第三人责任的
1.工伤职工工伤事故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待遇除按以上相关待遇提供资料外还需按提供以下资料送达社保经办机构工伤保险待遇管理部门审批:
(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4)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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