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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士后引才相关政策

  • 发布时间:2023-09-11 16:30:00
  • 来源:八桂英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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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资助

1.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基地代招)博士后人员,给予每年8万元/人的资助,连续资助2年。

2.对申报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的人员,给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3.对入选“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给予每年30万元/人的资助,连续资助2年。

(二)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博士后“两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或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以上期满合格出站人员,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用人单位审议推荐,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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