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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待遇资格申报及医疗费用报销有哪些规定?

  • 发布时间:2018-10-25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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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需办理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先由所在单位医保专管员或本人到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部办理异地就诊备案手续,同时领取《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
(二)参保人员把《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拿回所选择的异地二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按表要求填写,并备齐相关病种资料。
(三)上述表及相关材料准备好后送回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处,组织相关医疗专家进行评审,从审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四)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自费结算,再持相关材料到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异地就医结算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报销,若已实现异地联网即时结算的则直接结算。每次取药量不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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