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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社保局参保后原享受门慢待遇的参保人员如何继续享受待遇?

  • 发布时间:2018-10-25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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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原是南宁市社保局参保的可在转移至区社保局参保后到区社保局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转移手续,持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转移申请表、南宁市门诊慢性病治疗卡、疾病证明、病历资料到区社保局3楼301,即办理区医保门慢治疗卡,当日办结。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转移申请表可到区社保局3楼301领取。
如果是在南宁市以外其他地市参保的人员,转移至区社保局参保后需按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报程序提交材料评审,本地就医的材料提交到医院医保科,异地就医由参保人提交材料至社保局,每月10号之前提交材料,月底可得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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