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廖丽琼等14位同志取得广西中小学教师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
桂职干〔2016〕67号
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审批黄美香等1638位同志为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桂教职改〔2015〕6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廖丽琼等6位同志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陈桂花等8位同志取得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2015年12月算起,请予公布。
附: 取得广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2016年4月6日
附:
取得广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人员名单
一、中学高级教师(6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
廖丽琼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第三初级中学:
董福英 甘叶兰 黄春媚 李剑锋 周少芬
二、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8人)
八步区莲塘镇中心学校:
陈桂花 魏艳红 张文杰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陈爱平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中心小学:
韦倩雯
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中心学校:
李丽荣 薛带珍 张岚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