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取消韦秀同志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的批复
桂职干〔2017〕41号
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韦秀同志外语考试存在重复使用问题核查情况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韦秀同志于2016年12月通过评审取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来文意见及查证申报材料,韦秀同志提供已使用过的职称外语考试通过评审,根据桂职改〔2012〕2号、桂职改〔2004〕号、桂职办〔2004〕98号等文件规定,确认韦秀同志原依据桂职干〔2016〕129号文取得的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无效。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