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区上下继续奋勇拼搏,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了一批脱贫攻坚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自治区就业局荣获“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6-2018年,自治区就业局通过精准就业服务助推精准扶贫,全区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10.86万人次;2015年以来,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27.49万人,就业扶贫为广西脱贫攻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夯实服务平台 拓宽就业扶贫新渠道
截至2018年12月,广西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共录入2447万条农村劳动力信息,其中贫困劳动力384万人(含已脱贫人员信息)。2018年对全区15.98万户、71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中的劳动力基本信息、就业情况等内容进行调查。摸清了3111名“土瑶”贫困劳动力基本信息、转移就业分布等情况。指导各地按照“六有”标准完成全区1255个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中心、14268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截至2018年末,38个农民工创业园已有入驻企业766家,提供就业岗位4.61万个,吸纳农民工就业2.03万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3950人。目前,全区认定就业扶贫车间874家,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1.07万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35万个。
指导各乡镇规范化建设就业社保服务中心
天等县就业扶贫车间
2.强化公共就业专项服务 支撑精准脱贫
指导各地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为企业和贫困劳动力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2018年全区累计举办专场招聘会1524场次,进场企业2.78万家,提供就业岗位137.95万个。
2018年广西“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招聘会现场
3.实施“两后生”培训就业 精准帮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017-2018年举办25场“两后生”就业帮扶系列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7.52万个。2016、2017年,广西先后组织两批次共10590名“两后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家庭“两后生”实现稳定就业,带动家庭脱贫,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初步成效。
2018年7月,河池市都安县组织“两后生”赴深圳就业
4.深化“劳务协作” 充分发挥对口帮扶作用
与广东省签署精准扶贫劳务协作框架协议,指导各相关市、县也分别与广东结对帮扶市、县(区、市)签订了相应的劳务合作协议,对接渠道更加畅通有序。普遍采取“三来三往”的方式做好用人单位和农村贫困劳动力的精准对接,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劳务协作,帮扶贫困人口到广东省就业61.3万人,其中2018年转移到广东省就业新增10.93万人次。2016年以来,定期开展“温暖回家路”主题服务活动,累计组织1.0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免费乘坐火车(动车)返乡过年。
2018年2月6日,通过广西、广东两省区人社厅联合组织的“温暖回家路”活动,600名百色籍贫困家庭在粤务工人员免费乘坐“爱心专列”返乡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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