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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绩效展示

  • 发布时间:2016-12-09 17:50: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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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度绩效展示

2016年以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2016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拓展。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四大战略”和“三大攻坚战”,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新一轮就业创业促进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效。1-11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0.69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8.7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2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6.26%、109.17%、162.39%;11月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2.90%,比目标控制数4.5%低1.6个百分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和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推动“互联网+人社”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目前已实现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网。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 、“春风行动”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扩展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二是狠抓精准职业培训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牵头成立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专责小组。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区48所技工院校结对帮扶54个贫困县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实现每个贫困县都有一所技工院校结对帮扶,力争让每个贫困县的所有适龄人员都能免费参加职业培训或接受技工教育。同时,认真抓好各类职业培训工作。1-11月,全区共开展职业培训22.27万人,取得各类证书21.32万人,实现就业8.12万人。三是积极推进各类创业平台建设。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共同建立广西中关村创业创新人才基地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建设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前期工作。认真抓好自治区众创示范基地建设,大胆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截至2016年10月,全区人社部门共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01个,众创空间3个,累计2468户企业及其他组织入驻孵化,直接带动就业14225人。扎实抓好14个自治区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给予每个创业园500万元的补助资金和10-20公顷的用地指标。举办广西第三届农民工技能大赛,评选出12个优秀劳务品牌。四是鼓励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联合财政厅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评选认定了12个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和15个自治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对认定的劳务品牌和培训实训基地每个给予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整合财政资金0.5亿元专项用于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出台文件进一步改善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门槛,减少审批手续,增加农民工受益人数。从自治区农民工专项扶持资金中统筹安排1.5亿元,用于开展市县扶持农民工创业工作奖补,激发各级政府和部门扶持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2月,在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会上,自治区领导代表我区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我区29名农民工和7个农民工工作集体受到表彰,自治区就业局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宣传典型。

(二)着眼改善民生扎实推进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11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696.48万人、282.83万人、1088.48万人、372.77万人、318.77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95.12%、103.98%、102.21%、102.13%、104.51%。全区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1770.43万人,比2015年底增加了10.91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1.17%。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调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助力企业减负增效。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厅在牵头联合财政厅、工信委、科技厅、总工会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同时明确了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给予上年度该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作为稳岗补贴,截至11月末,全区已有9166家企业通过审核,涉及补贴资金7.56亿元,受惠职工121.11万人。继续执行2015年10月开始的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政策。全区工伤保险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生育保险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1.2亿元,失业保险每年将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11亿元。各项社会保险降低费率后,每年为企业减负近60亿元。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对我区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在全国下调省份中幅度最大的情况给予了报道。二是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社会化发放。在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以上。全面取消各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扎实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7月26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厅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3号)。10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53号)。目前各市也相继出台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的立法工作。会同财政厅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规定,完善了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现了北部湾经济区社会保险政策同城化。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宣传发动机制、参保发放经办机制、信息数据更新和共享工作机制、考评奖励工作机制等4项新机制。积极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2123.61万人。三是积极做好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工作。大力争取人社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厅积极与财政厅协商,在确保基金安全和确保发放的基础上,动态测算今后几年我区养老基金收入情况。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将基金养老保险基金400亿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委托投资运营,以实现我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我区城镇居民保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420元;城镇居民医保在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全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扎实推进我区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首次同步调整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智工作,高层次人才进一步聚集。积极创新人才政策,制定《广西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十六条》,在引进人才的工资、生活、住房等待遇以及编制、岗位、职称、延退、离岗创业、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制定了突破性的政策。完成了第五批特聘专家评审和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推荐评审。认真实施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进一步规范博士后引才培育平台建设,印发了《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规定(试行)》。制定出台《广西加强海外高层次专家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对广西海外专家人才引进情况进行调研。积极拓宽渠道,确认50家海外机构作为广西首批引智海外联络点。主动争取国家主管部门支持,积极推进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验区建设。首次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办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展,以及来自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家近40位高端海归人才的参与,共展示 73项高新技术成果。全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共招收引进博士后人员55人;第一批12家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一年来共招收或引进博士后人员10人;完成第二批10家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定工作。

(四)加强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才成长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组织开展全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全区计划公开招录公务员(选调生)9999名,共有15.7万人参加考试,招考规模再创新高。扩大统一遴选机关范围,将部分市纳入全区统一遴选;允许中央机关的基层公务员参加自治区遴选,放开参公人员报考机关公务员的限制;对有工作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岗位,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和年龄范围。今年参加我区统一遴选的职位数增加到129个,较往年大幅提升。启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首次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招录,首次在编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计划中明确职位类别划分范围,并根据不同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招考对象。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继续采取降低学历条件、放宽年龄限制、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乡镇职位不限专业、“二次报名”等措施,提高乡镇机关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考职位所占的比例,缓解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人难”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工作难点。继续推动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人事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严把评选条件、程序,认真做好各类评比表彰工作,初步形成新的79项《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目录》。加强机关绩效考评奖励人员人数的审核,完善区直、各市县机关绩效奖励的分配办法。密切配合自治区政府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关工作部署,研究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实施细则。深入开展职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前期调研论证、文件起草以及全区部署工作。继续指导广西大学开展试点,不断完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管理。组织实施全区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全区共10.36万人参加考试。配合自治区教育厅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制管理改革,规范中小学教师交流,引导中小学教师面向基层学校流动。组织开展清理“吃空饷”举报事项督查和车改相关工作督查。进一步完善我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竞聘评议工作,对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顺利完成自治区本级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标准调整工作,3月底前,各项补发补贴已发放到位,自治区本级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实现与南宁市同城同待遇。认真落实国家通知要求,顺利完成自治区本级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调整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派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调整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根据事业单位性质、公益性任务完成情况等相关因素,动态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采取分类管理、分类核定、实行控高线等方式,规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有效解决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增长”。加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大力推进以集体协商为重点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支付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加强工作调研和基础数据收集,在对我区经济发展形势做出科学预判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研究测算并发布2016年广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下线;发布2015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牵头起草的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顺利出台,成立由自治区领导挂帅的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协调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全面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务派遣制度实施,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目标的“春暖行动”,推动小微企业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履行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安排工作时间,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截至9月底,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4.98%,全区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86.08%。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建设。在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全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掌握宣传方向,积极配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塑造劳动保障监察先进典型。截至11月底广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追讨劳动者工资等待遇 15.83亿元,主动巡查用人单位 8.4万户,办结案件 9480件;责令用人单位为 6.97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3.32万劳动者参保缴费,涉及金额9393.84万元。同时,我们还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的“绿色通道”,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保障仲裁程序快捷和无障碍,简化受理立案程序,提高仲裁效率,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建立农民工“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畅通重案、要案、特案的办理渠道。

二、工作创新和亮点

落千丈非曲直措施,我们府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跑断腿”的问题亮点一:推出社会保险“红利”,降低费率为企业减负服务经济稳增长。全面落实自治区降成本41条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大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其中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参保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其他产业园区参保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全部都降低了费率,每年为企业减负近60亿元。同时,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已参加我区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可按2015提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即1833元/月)确定,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亮点二: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开创技能培训促脱贫之路。落实彭清华书记指示精神,开展48所技工学校结对帮扶54个贫困县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对培训学生给予1.2万元补贴,包吃包住包培训,培训后推荐就业,深受贫困县党委政府和家长、学生极大欢迎。全区共有6350名贫困家庭“两后生”报名培训,政策执行5年,将有3万“两后生”受益,带动全区3万个家庭脱贫致富。

亮点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引入腾讯上海众创空间运营团队共建广西众创示范基地,入驻项目69个,吸引马来西亚微电商、美国硅谷IT人才培训项目入驻;建成中关村·广西创业创新人才基地,首批入驻高端项目16个;全区认定创业孵化基地101个,入驻企业2468户,带动就业14225人。

亮点四:扶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圆人生梦,顺应人民群众美好期待。每年安排3亿资金,扶持农民工创业及担保贷款贴息,建设28个农民工创业园,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评选32个优秀劳务品牌,认定14所技工院校和40个培训机构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安排5000万元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贷款总量2.65亿元,助力农民工实现“创业梦”、“致富梦”。2月份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工作会议上我区作为先进典型作经验发言。

亮点五: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社会保障更加普惠于民。2016年首次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为连续第12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连续第2年调整。2016年调整总幅度为上年度全区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失业保险金实行统一标准,按照我区最低工资一类地区标准(1400元/月)执行;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护理费、抚恤金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70元、90元、70元。

亮点六:争取国家层面支持,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取得新突破。争取人社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支持我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自治区政府批准同意今明两年拿出400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经努力,我区成为全国首批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约省份之一。9月份,人社部、财政部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给予我区充分肯定和表扬。

亮点七: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社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区社保“一卡通”,制发社保卡2123.61万张,2313 家定点医院、4233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了异地就医(购药)“一卡通”即时结算,分别占总数的91.2%、93.5%,解决群众异地就医结算难问题。与8省市签订了异地就医合作协议,其中与云南、海南、广州、吉林等省市实现省本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亮点八:实现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全覆盖,基层公共服务取得新进展。全区1254个乡镇(街道)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按照“机构、人员、场地、设备、网络”五到位标准验收合格率100%,并将基础服务平台逐步延伸至部分社区、行政村,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就业指导和社会保险经办一站式公共服务。

亮点九: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工资收入差距。出台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公务员8项倾斜政策,在全国较早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兑现待遇4.3万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全区38万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人增资300元/月,实现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与南宁市同城同待遇,调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均增资292元/月。

亮点十:创新人才工作政策,高层次人才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出台《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在人才评审认定、智力引进、支持激励、管理服务、资金保障等推出新举措;制定鼓励高校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创新政策,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评改革举办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展,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引进博士后55人;第一批12家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共引进博士后10人;完成建立第二批1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亮点十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成立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稳妥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特别是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工作,得到国家人社部专文肯定。

三、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

一是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经济增长放缓导致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减弱。就业总量压力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并存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已逐步成为就业领域的主要矛盾。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加大。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我区部分企业已出现经营困难,企业欠费严重,缴费能力不断下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三是人事制度改革面临新挑战。基层公务员队伍进人难、留人难、提升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还不够规范,科学性有待提高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日趋繁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缺少人文关怀,劳资矛盾进一步凸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将日趋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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