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印发广西职业培训券业务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243号),明确了申领培训期、确认培训券发放数量、使用培训券、申领补贴的具体操作流程,以指导培训机构和培训学员正确快捷使用培训券。
一、申领培训券
(一)定向券申领流程
培训机构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录入班期和学员信息,发起职业培训券(定向券)申请,省级平台接收到申请后,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平台实时同步,向符合领券条件的学员自动分配培训券并生成券号。培训学员登陆个人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应用、广西人社APP等应用并进入“电子社保卡”板块,点击“职业培训券”,在“我的卡券”查看已发放的培训券(定向券)。
(二)通用券申领流程
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平台向已办理电子社保卡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通用券),有培训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通过登陆个人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广西人社APP等应用并进入“电子社保卡”板块,点击“卡券中心”领取职业培训券(通用券),根据个人意愿参加培训。培训机构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录入班期和学员信息,发起“培训券申请与获取”即可获取绑定学员通用券信息。
二、确认培训券发放数量
培训机构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获取班期学员培训券数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班期审核。系统自动获取培训券号和验券结果并校验,发券率超过50%达标方可提交审核。
三、使用培训券
培训学员登陆广西人社APP,进入“电子社保卡”平台,在“职业培训券”板块点击“我的卡券”输入社保卡密码后展示培训券二维码使用培训券。培训机构登陆广西人社APP,进入个人“经办中心”,使用“培训券扫码核销”功能对领券培训学员展示的二维码进行核销。(此项工作需在提交培训补贴申请前完成)
培训学员展码使用:
培训机构扫码核销:
四、申领补贴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在“培训结业管理”模块获取核销结果,领券学员全部完成核销后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