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自治区政府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自治区主席陈武监誓。根据全国人大和自治区人大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试行)》, 73名由自治区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自治区政府礼堂一楼大会议室内,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气氛庄严而隆重。上午11时,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黄洲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誓言铿锵有力,字字千钧。
宣誓后,陈武勉励大家:
一要坚持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守法治精神,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落实的全过程,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要坚守党性原则,把牢政治方向。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指引,按照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努力做好“富民兴桂”各项工作,把八桂大地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
三要恪守使命担当,增进民生福祉。要强化“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深刻认知,担负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使命,用心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腔热忱帮助群众脱贫解困,扎扎实实做好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
四要强化纪律意识,严守清廉底线。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刻在心头、挺在前头,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时刻牢记“三个务必”,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把职权和责任紧紧捆在一起,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形象,做人民认可和信赖的好公仆。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蓝天立、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张晓钦、黄伟京以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观摩了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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