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成效显著
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沈德海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报了2012年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情况,讨论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2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15189件,涉及劳动者18406人,涉案金额18649.31万元。其中:案外调解3479件,涉及人数5753人;仲裁立案受理117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6%,涉及劳动者12653人,同比上升12.47%。结案11646件,结案率95.22% 。至2012年4月底,全区14个地级市全部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级市建院率达到100% 。至2012年底,全区共有77个县(市、区)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覆盖率为83%
会议要求,各级要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继续推进县级仲裁院建设,提高基层仲裁机构服务能力;开展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制度,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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