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入职30天内单位须申缴社保
新入职员工是否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员工每月缴纳多少社保费,单位是否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费……你是否遭遇过这些职场难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于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届时用人单位须在员工工作一月内申办社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会被强制扣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该规定对2007年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着重对于“五项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入职30天内单位须申缴社保”、“用人单位未足额缴费可强制划拨”等多个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使职工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随着新规的实施,原《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将废止。
根据新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而用人单位若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相关金融机构予以划拨的,并且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用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下一步,广西将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加强广西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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