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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4-13 15:32:4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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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

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桂人社函〔2020106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及其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安全、有序地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笔试面试工作,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当地卫生防控程序和要求报请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在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

三、招聘单位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参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附件2)组织实施。如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出台了新的疫情防控政策与措施,从其最新规定。

四、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岗位信息、增加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专项招聘以及落实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等方式,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42

 

附件1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查看文件原件,请点击标题打开链接)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指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健全组织机构,压实责任。招聘单位要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对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物资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等,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做好统筹协调,坚决防止疫情在公开招聘活动中传入和扩散。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招聘单位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健康管理制度、证明查验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杀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程序,细化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员,切实把招聘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健康监测

(三)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招聘单位要建立参与公开招聘活动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人群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工作人员筹备和组织公开招聘活动期间,每日晨午各进行1次体温检测。

(四)切实掌握考生健康状况。招聘单位要专门组织人员对考生进行疫情防控宣传,详细了解每一位考生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人群等情况,按照“一人一卡”建立考生健康管理档案,逐一进行风险研判。列入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笔试、面试,保障考生公平参加公开招聘的权益。

(五)准确了解考官健康状况。考官委派部门要专门组织人员对考官进行疫情防控宣传,详细了解每一位考官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人群等情况,按照“一人一卡”建立考官健康管理档案,逐一进行风险研判。

(六)督促申领健康码。单位要督促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三、配备防疫物资,做好场所防疫工作

(七)配备防疫物资。单位要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的相关要求,不宜大量存储酒精,以满足现场使用为宜,且不能与“84”消毒液等混储,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完善卫生、洗手设施,确保水龙头等供水设备正常使用。

(八)合理清洁消杀。招聘单位要对公开招聘活动当天涉及到的场所进行至少每日2次全面的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重点加强考务办公室、笔试室、面试室、考生候考室、考后休息室、考官休息室、卫生间、电梯间、空调系统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对门窗把手、水龙头、电梯按钮、面试考生席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九)座位保持间隔。单位要做到公开招聘活动场所人员座位保持间隔,建议1米以上。

(十)做好体温检测。所有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活动场所前,均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十一)保持活动场所通风换气。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考虑到室温因通风可能会有所降低,应提前提醒有关人员适当加衣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考试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不建议使用(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装置有效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除外)。

(十二)加强用餐管理。疫情期间的公开招聘活动,当天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下午1点,原则上不安排用餐。如确需用餐,单位要准备一次性餐具。人员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十三)做好医疗服务。单位要为公开招聘活动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全程参与活动筹备,及时给予专业指导,并全程做好医务保障。

(十四)规范垃圾收集。单位要准备专门的垃圾收集装置,做好垃圾箱清洁,加强垃圾分类,及时收集清运,定期消毒处理。用过的口罩需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十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如发现有人员出现咳嗽、发热、胸闷等症状时,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做好风险研判。

(十六)做好应急处置。如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单位要立即暂停公开招聘活动,由医务人员带领及时就近就医,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当地疾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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