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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仲裁院微信视频远程调解工伤待遇争议案

  • 发布时间:2020-03-13 09:33:00
  • 来源: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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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看到画面吗?听到声音吗?

可以,图像、声音正常。

好的,那我们现在开始调解。

226日,浦北县仲裁院通过微信视频对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在仲裁员的主持下,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沟通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一企业职工蔡某得知可以不见面申请劳动仲裁争议调解,便通过电话向浦北县仲裁院反映了自己的情况,请求与公司进行调解。经了解,蔡某在公司上班,公司没有为蔡某缴纳工伤保险,蔡某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单位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一直未落实蔡某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蔡某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救助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共计13万元。

仲裁员考虑到蔡某是工伤职工,于是立即启动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对其案件予以优先处理。经与企业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案件始末,获知企业也想早点把蔡某的工伤解决,于是也同意调解。由于双方调解意愿强烈,浦北县仲裁院征求双方意见后,采取灵活机动的调解方法,通过建立蔡某、公司代理人、仲裁员的微信群,三方在线视频调解的方式进行远程调解。视频调解中,仲裁员就双方分歧最大的部分进行充分双向沟通,仲裁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向单位解释各项工伤待遇的计算标准后,企业终于明白蔡某不是漫天要价,依据法律法规确实能享受这些待遇,于是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公司同意三天内支付蔡某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最终,蔡某的工伤待遇在一天内就得到落实。

“真是没想到,原以为我的案子要等到疫情结束才能调解,现在一天之内就帮我调解成功了”蔡某开心地说。

“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第一次采用不见面方式调解案件,很成功”。参与该案调解的浦北县人社局局长黄昌平说。“当日的案件当天调解成功,既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节约了仲裁资源,也消除了疫情传播隐患,同时提高仲裁调解效率。”

钦州市浦北仲裁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网络动态,通过网络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导意见,采用灵活机动的调解方法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不碰面工作方式,开展线上咨询、调解服务,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不间断”,最大限度减少了当事人的外出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供稿:钦州市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潘佩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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