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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规助力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

  • 发布时间:2020-06-24 17:26: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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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克服疫情影响,发挥事业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0622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大贫困县和边境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倾斜力度,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放宽贫困县乡镇和边境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简化公开招聘方式。对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面试和考核;其中未脱贫摘帽县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考核。非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边境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面试和考核。这些招聘方式的简化,既较大程度地减少疫情期间因公开招聘导致的人员聚集,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招人难的问题。

《通知》同时明确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可以拿出本单位不超过10%的空缺岗位,用于定向招聘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精准帮扶。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提出要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明确今明两年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部分必须具有职称、职业资格、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外,各单位应拿出不少于70%适合或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同时,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计划,《通知》提出对今明两年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可以直接考核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另外,《通知》对“先上岗、再考证”、招聘岗位不得设置教育形式的限制性条件等国家政策进行了再次明确。

近几年来,为解决基层引人难留人难问题,广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上已出台多项倾斜政策,取得了明显实效。一是扩大基层公开招聘自主权。县(市、区)可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不受每年一次全区统一时间考试的限制。二是降低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各市县可以根据岗位需要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三是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降低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四是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五是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采取面试和组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及以上人事管理部门核准,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六是乡镇事业单位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县、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区县的事业单位,在编制出现空缺且确需补充人员的,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七是定向招聘解决“留人难”问题。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可定向招聘当地人和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对“特岗教师”“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基层农技人才”“基层水利人才”等定向培养人员直接考核入编。此次广西在全民抗击疫情期间出台的特殊倾斜政策,旨在破除基层引人难的人才困境,引导更多人才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有效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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