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技能培训的类别: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1.困难家庭劳动者。指脱贫户(含监测户)家庭成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特困人员。2.应届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度12月31日期间的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人员。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三)享受技工院校免学费:就读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就读民办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技工院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四)享受技工院校助学金。就读我区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报国家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五)获取培训信息方式:进城务工前,不论在农村还是城镇,均可在各地人力资源市场了解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信息(如: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工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六)特殊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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