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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开新局,服务产业促发展 广西全面启动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5-17 10:01:00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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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全面启动2021年广西职称评审工作。本年度职称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完善评价标准

工程系列、经济系列、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审计专业等部分系列(行业、专业)将启用新的评审条件,具体以各系列(行业、专业)部署文件为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国家对有关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出台指导意见后,没有修订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专业)要在年度部署文件中,对学历、资历等条件予以调整、明确,并由相关系列(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健全评审机制

一是加强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各级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可对企业参评人员单独确定评审通过率,也可根据参评情况单独建组评审。规范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途径民营企业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称评审,也可选择参加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评审,但同一单位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须统一申报途径(自治区或各市)。档案托管在各级人才市场的,可参加广西流动人员职改办组织的相关评审工作。二是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作为申报相应系列职称的条件。三是围绕我区优势、重点领域开展产业职称评审工作。组建经济系列人力资源行业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委会设在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负责全区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工作。

三、优化评审服务

一是规范职称评审系统,加强数据归集。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评审。职称申报、审核推荐、专家评审、证书审核发行、查询打印和在线审验等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优化申报材料,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学历证明、社保证明、下一级职称证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等申报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材料清单和各系列(行业)部署文件一并印发,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人提供清单以外的材料。

四、严肃评审纪律

各级各部门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加强职称诚信管理。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失信情况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个人申报材料造假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诚信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职称失信情况全区数据共享。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对于虚假举报、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有关时间安排

根据安排,高级职称的评审进度和时间总体安排为:4—5月部署时间,6—8月个人申报和单位审核阶段,9—11月中旬评委会评审、复核和公示,11月中旬—12月评审结果确认、发放证书,具体以各级评委会部署为准。

附件: 2021年度各高评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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