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撤销朱正国等6名同志工程系列民营企业副高级职称的请示》(桂工经职改〔2022〕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同意撤销朱正国、黄臣臣、董军科、钟继敏、甘善泽、梁庆等6名同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在记录期内不得申报。
请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回朱正国、黄臣臣、董军科、钟继敏、甘善泽、梁庆等6名同志高级职称证书及评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印发